市政
廉江市中心城区CZ02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件
第八章市政工程规划
第二十六条给水工程规划
(一)规划用水量
到规划期末,规划区用水总量为1.35万m3/d。时变化系数Kh取1.5,规划区平均日用水量为0.9万m3/d。
(二)供水设施系统规划
至2020年,扩建塘山水厂2020年规模至14万立方米/日,控制占地面积6.3公顷;新增一根鹤地水库至塘山水厂的DN1500原水管;主要为中心城区北部湾大道以东区域供水。
规划建议将青建岭水库水质进行整治达到相应标准。规划扩建城南的青建岭水厂,2020年规划规模为6万立方米/日,控制占地面积为4公顷,水源为青建岭水库,引水为2根DN1000的原水管,水厂间相互联网,主要负责供给中心城区北部湾大道以东区域南部的用水。
(三)供水管网规划
结合总体规划思路,保留罗州大道DN800现状供水管,中环三路DN300~DN400供水管,建设西路DN200~DN300供水管以及廉江大道DN600供水管,同时规划在罗州大道、中环三路、廉江大道以及石龙北路新建DN500~DN1200供水干管,其中,DN1200供水干管引至塘山水厂,沿罗州大道自东往西敷设,DN600供水干管分别沿廉江大道以及石龙北路自北向南敷设,DN500供水干管沿中环三路自东向西敷设,各规划供水干管与现状供水干管连城环网,规划区域内各供水支管根据就近原则从供水干管接入,沿各规划道路敷设,管径范围为DN200~DN400。
(四)消防供水规划
规划区的同一时间火灾次数为2次,消防供水强度为每次35升/秒。室外消火栓按沿道路120M距离设置。
(五)再生水系统规划
1)回用去向
结合总体规划布局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布置,规划区再生水回用主要用于景观环境用水和城区浇洒绿化用水。
2)水质
①水源水质:
再生水水源的水质应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生物处理构筑物进水中有害物质允许浓度》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规划以现状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为水源。
②回用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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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水用于单一用途,应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用于多种用途时,其水质标准应按最高要求确定;对于向服务区域内多用户供水的城市再生水厂,可按用水量最大的用户的水质标准确定,个别水质要求更高的用户,可自行补充处理,直至达到该水质标准。
3)再生水规模
按照规划目标要求:中心城区范围内,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周边县镇、产业聚集地、工业园区等,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0%以上。即规划中心城区集中再生水厂规模2020年按照污水厂二级处理规模的30%左右确定;周边县镇、产业聚集地、工业园区集中再生水厂规模2020年按照污水厂二级处理规模的10%左右确定。
规划中心城区新建一座城西再生水厂,规划2020年再生水厂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与城西污水处理厂合建。
4)再生水输配管网
再生水的输配水系统应建成独立系统。再生水输配水管道管材宜采用非金属管道,当使用金属管道时,应进行防腐处理。前期道路及管线综合规划中应预留再生水管道的位置。中水水源由污水处理厂提供。
根据《用水量计算表》可知,规划范围内道路广场以及绿地用水量为604.9m3/d,规划沿罗州大道敷设DN400再生水主干管,沿石龙北路、新风中路以及廉江大道敷设DN200再生水支管。
第二十七条污水工程规划
(一)规划污水量
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确定规划污水量计算标准: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为1.5;生活污水量取相应用水量的85%;其他用地污水量取用水量的50%;道路广场和公共绿地不计污水量。
按城市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法预测本规划区域内总污水量为1.12万m3/d,日平均变化系数为1.5,则平均日污水量为0.75万m3/d。按照人口计算法,根据计算给水量的85%计算污水量为1.325*0.85=1.13万m3/d,综合得区域内污水总量为1.12万m3/d。
(二)污水设施系统规划
至2020年,规划扩建廉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至12万立方米/日,控制占地面积10公顷,负责处理中心城区北部湾大道以东(中心城区北部湾大道以西为2030年开发建设)的生活污水。规划中心城区新建一座城西再生水厂,规划2020年再生水厂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与城西污水处理厂合建;新建一座经济开发区再生水厂,规划2020年再生水厂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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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污水管网系统规划
结合总体规划思路,规划在罗州大道、中环三路、以及建设西路新建DN600~DN800污水干管,其中,罗州大道沿道路两侧敷设DN600污水干管,自东向西排往廉江城西污水处理厂截污主干管;中环三路沿道路一侧敷设DN600~DN800污水干管,自东向西排往廉江河东岸截污主干管;建设西路沿道路一侧敷设DN600~DN800污水干管,自东向西排往廉江河东岸截污主干管;规划区域内各污水支管根据就近原则排入敷设于主干道上的污水干管,污水支管沿各规划道路敷设,管径范围为DN300~DN500。
第二十八条雨水工程规划
(一)规划标准及公式
采用雨污分流制。
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及地形特点等因素确定,重现期采用2~3年,重要地区采用3~5年。
设计雨水流量公式:Q=ΨqF
Q——设计雨水流量(升/秒)
q——设计暴雨强度(升/公顷.秒)规划廉江市暴雨强度公式:
P——设计重现期(年);
F——设计汇水面积(公顷)
Ψ——设计径流系数;综合径流系数Ψ=0.7,绿地径流系数Ψ=0.15
t——集水时间(分钟)
t=t1+t2
t1地面汇流时间,取t1=10分钟
t2管渠内流行时间,t2=L/60v15.3.5雨水系统规划
(二)雨水综合利用规划
根据廉江市的降雨特征、雨水水质特点可采用的雨水收集和利用措施有五种。
①充分利用中心城区排水系统、公园水面和天然坑塘,建设城市雨水调蓄系统。规划重点之一是利用城区河渠水系调蓄雨水。
②建设雨水利用设施,将雨水收集起来,经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处理后作为生活杂用、市政绿化、道路浇洒、景观用水和工业冷却水等。积极鼓励居住小区、公建区、企事业单位建设雨水调节池,充分利用雨水资源。大型公建居住小区的雨水处理利用设施可考虑与小型中水站等设施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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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公园、广场、停车场、人行道、小区等铺设渗水型铺装,让雨水直接回渗地下,减少降水径流量,补充地下水,这是一种投资少、见效快、能发挥综合效益的生态型利用方式。
④改变城市河湖水系防渗工程模式,既解决地表水的大量渗漏又能提高地表水体自净能力。可以将景观河道蓄水位以下的边坡和底部做防渗,而蓄水位以上可以入渗,或者和渗透井和渗透池相连,使超过常水位的雨水溢流进入入渗设施。
⑤改变传统的设计方式,降低绿化带标高,将绿地作为入渗设施或雨水径流的截污措施等。新建用于渗蓄雨水的绿地竖向标高应低于周边道路,以利于调蓄雨水,对已建绿地要逐步改造围埂护栏将雨水导入绿地。
(三)雨水管网规划
结合规划范围现状实际情况,本规划区分为南北两个片区,规划范围内罗州大道以南,中环三路以北为北区;中环三路以南,建设西路以北为南区。规划改造罗州大道以及中环三路现状合流渠为雨水渠,规划沿建设西路新建d800~d1000雨水干管,区域内各地块雨水管沿规划道路敷设,根据就近原则汇入规划雨水干管或就近排入水体,本规划区内无自然水体,雨水通过罗州大道、中环三路、以及建设西路规划或现状雨水管渠收集后最终排入廉江河。
结合总体规划思路,规划区域内各地块雨水根据就近原则排入敷设于规划路上的雨水管,雨水干管管径范围为DN600~DN1000,支管管径范围为DN400~DN500。第二十九条燃气工程规划
(一)燃气用气量预测
规划区以居住为主,所采用天然气,其低热值为39.67MJ/Nm3。
规划区内居民天然气用气指标取2600MJ/人·年(75万kal/人·年),规划期末期预测天然气年总用气量为246.69万Nm3/h,高峰小时用气量约1243.1Nm3/h。
(二)燃气气源及供气方案
根据上层次总规,在廉江中心城区根据用气量需求新增2座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本规划区外),本次将在其服务范围内。
城北区域调压站:位于中心城区东北侧,供气规模为10000标准立方米/小时,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站内合建燃气抢险中心。
廉江天然气门站区域调压站:该调压站与城市门站合建,供气规模为15000标准立方米/小时。
因湛江市中海油长输管线建设时序尚未明确,近期在中心城区西北侧建设1座天然气储配站,供气规模为4000标准立方米/小时。在上游管输天然气到达前,以改天然气储配站作为主要气源,管输天然气建成投产后,改储配站作为城市调峰气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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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燃气管网规划
(1)高压管道
高压管网主要依据“湛江燃专规”路由,敷设于中心城区的东部,设计压力为2.5兆帕~4.0兆帕,管径为DN500。
(2)次高压管道
规划次高压管网连接规划天然气门站、天然气调压站及天然气储配站,形成多气源、功能互补、区域协调、储配可靠的安全供气网络。规划次高压管网设计压力为0.8兆帕~1.6兆帕,管径为DN350,沿罗洲大道敷设。
(3)中压管网规划原则①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范,确保安全间距。
②干管宜靠近用气大户,以减少管道敷设长度、节约投资。
③在安全供气、合理布局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穿、跨越工程。
④为提高管网系统的安全可靠性,中压干管应尽量成环布置。
⑤管网布置应符合远期发展。
燃气管采用规格为de200-de500mm,de≤300采用PE管,de>300采用不锈钢管作为燃气管材,管网布局详见燃气工程规划图。
第三十条防洪工程规划
(一)防洪排涝规划
廉江河城区段建设有防洪工程,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九州江中下游建设有防洪工程,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