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机械租赁合同范本

 

项目机械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承租方:出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2013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条 合同标的 ............................................................................. 3

第二条 承租方式 ............................................................................. 3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 3

第四条 租赁期限 ............................................................................. 5

第五条 设备的所有权及操作人员 ................................................. 5

第六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 5

第七条 违约责任 ............................................................................. 6

第八条 其它事项 ............................................................................. 7

附件A 廉洁合作协议 ...................................................................... 8

附件B 补充协议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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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 型 机械)

承租方: (以下均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均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

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项目甲方租赁乙方的型 机械(下简称“机械”)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 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 型 机械出租给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时间进场及完成甲

方安排的所有相关工作。

2.机械使用地点: 。

3、机械设备的要求:(符合作业规范及机械性能的有关要求)。

4、所租用的机械须配备具有特种行业操作证资质 的专业操作人员。

第二条 承租方式

1. 乙方收取的租金包括操作人员的工资、机械(含进退场费)、磨损件的维修、保养、机械保管,按

照进度、质量安全地完成施工量等所有费用。

2.乙方提供机械应符合各项安全要求,使用过程中自行维护及维修保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

付。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3.1 合同价款

3.1.1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包干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单价不予调整,费用计算:以乙方的机械作业实际

时间为计, 8小时/台班。(备注:机械维修不计入工作时间内,机械进退场费已综合考虑在租赁费用内,由乙方承担)。各分项单价清单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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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机械租赁合同范本

说明:机械进退场费已综合考虑在租赁费用内,由乙方承担。 3.1.2工程量计算规则,按以下第 种方式约定执行。

(1)按台班计算:机械台班数量按甲方现场施工员及项目经理签单台班计算(机械台班记录表)。 (2)按月租计算:甲方根据乙方机械实际工作时间数量按月计算租金。工作时间数量以工地实际发生为准,且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 240小时(含加班),具体以当月实际发生并经甲方现场施工员及项目经理签单的机械台班记录表汇总为依据;少于 240小时的按单价比例扣除,超过部分不另计。

3.1.3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以合同内签订之包干单价依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部位、工程施工规范和文明施工规范将全部工程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完成,此包干单价已包括一切人工费、机械费、包机械进退场、燃料费、机械设备修理费(含更换配件)、利润、管理费、劳保费、保险费及物价浮动及用以完成此工程有关事务、费用等。

3.2结算方式:

3.2.1本合同按月结算,其中每月月底为结算期,乙方在当月15日前把上月的机械台班记录表(外请)单第一联【“机械台班记录表”必须有工地人员(包括工地主管、机械管理员、现场施工员)及项目经理(或协议签订人员)签名确认】、合同等完备的请款资料交到甲方项目预算部,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的 60 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3.2.2乙方未按上条规定日期提交结算资料的,逾期一个月的由甲方发出警告通知,逾期两个月处罚结算总金额的10%,逾期三个月处罚结算总金额的20%,逾期四个月或以上的,视为乙方缺少合作诚信度,甲方做出限制工程量或者解除合同的决定。

3.2.3结算书由乙方编制,送甲方项目预算部审核。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或低于)最终审定金额的3%,则甲方按超过(或低于)部分的10%在结算金额中扣罚。

3.2.4 合同最终结算,乙方需在工程结算报告中附上合同原件。合同原件遗失无法提供的,乙方需提供专门的报告,说明遗失情况。报告经甲方工程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结算。无法提供合同原件的,乙方同意甲方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结算金额为50万元及以下的,罚款500元;结算金额为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罚款1000元;超过100万以上的,罚款2000元。罚款将在最终结算时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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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甲方支付款项的方式为:转帐。

3.3乙方须在完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申请办理结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结算权利。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暂定 天,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暂 个月

租赁期)。

第五条 设备的所有权及操作人员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操作人员由乙方聘请。乙方应与操作人员签订劳动合

同,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

乙方充分理解并知悉本合同之性质及操作人员承担危险的风险性。同意因操作人员不慎、过失及故意

所造成的自身、他人的伤亡承担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第六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租赁的机械及操作人员拥有完全调度权,乙方的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和安排。甲方有权

对乙方操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加以制止;有权对乙方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能力存在达不到要求或不服从管理的情况下,要求乙方进行更换。

2、负责向乙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组织三级教育,并就甲方的管理制度、规定向乙

方交底。

3、甲方应派专人负责指挥租赁机械施工现场,保证工地内道路安全顺畅及通行道路达到通行安全标

准 ,并向乙方提供足够的安全作业场地。

4、甲方有权对乙方操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加以制止;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要求乙方承担因失

误操作给甲方造成损失与责任。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处理机械使用过程中的机械故障,否则甲方有权另行租机,所高出合同价

的支出费用由乙方负责。

6、提供相关机械的停放场地,合理指挥和安排乙方工作。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赁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出租机械及附件的保养、维修、及配备具有特种行业操作证资质的操作员。

2、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派出符合甲方要求的数量的机械及操作员到达工地;乙方在工地现场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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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怠于处理,甲方有权代行处理,为此支出包括交通费、支付的赔偿金等所有费用,甲方有权从租赁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另行要求赔偿。

3、遵守甲方工地安全生产要求,教育操作员按安全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作业,对出租的机械和操作

员在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承担责任。

4、乙方指派的操作员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资质,持证上岗。甲方认为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

及时更换,因该操作员的操作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5、乙方提供租赁机械时,必须保证机械完好。当日施工完毕后应将继续放置指定区域。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一切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7、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现场施工图纸、设计说明文件等资料,提出操作方案、计划报甲方认可后,

对操作人员进行质量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8、乙方委派 (手机:)作为驻场总负责人。更换驻场总负责人须提前 3 天

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

9、乙方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操作安全,机

械操作人员夜间加班需服从甲方的安排。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的数量、型号和时间提供租赁的机械和操作人员的,每迟延一天进场需向甲方支付

人民币 1000.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 2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约定的租赁费用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租赁的机械出现故障,乙方按照约定抢修或增派同等功用的机械到现场的。如未能按时修复或增

派机械,每出现一次,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1000.00 元违约金。超过 3 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约定的租赁费用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擅自中途调回租赁机械或操作人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约

定的租赁费用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对乙方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能力存在达不到要求或不服从管理的情况下,要求乙方进行更

换。乙方拒不更换致使无法完成进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约定的租赁费用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逾期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的 3 ‰作为违约金,但不

超过未付款项总额的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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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转租

部分的租金;并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除甲方有权拒付转租或分租部分的租金,还有权要求乙方应按约定的租赁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

7、乙方出现上述违约的,甲方有权拒付租赁费用,并有权在应付租赁费用迳行扣减违约金。如应付

租赁费用不足以抵扣者则累计至下月扣除。不足抵扣部分,有权另行向乙方追缴。 8、合同价款若含税,则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如不能提供,甲方有权拒付应付

租赁费用。如乙方提供虚假的发票,甲方有权移交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并有权要求乙方应按约定的租赁费用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严禁乙方相关人员在工地范围内(包括宿舍)吸毒、嫖娼、聚赌及酗洒、闹事、偷盗、斗殴等违法行为,违反者造成的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及赔偿。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合作、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通过协商

仍无法解决时,均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且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的有关约定与

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须严格执行。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盖章/指印):

工程项目经理: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甲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详细地址:

签约日期:二零年 月 日 签约日期:二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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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 廉洁合作协议

廉洁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1.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1.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接受乙方任何

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1.4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

1.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进行相关的处理。

1.6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第二条 乙方责任

2.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

行。

2.2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2.3乙方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

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

2.4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2.5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如乙方向

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并对其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2.6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

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7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变相行贿,甲方有权选择按以下约定处理:

2.7.1解除合同,对乙方已提供的产品,已完成的工程或已提供的服务均按合同约定的单价的80%计

算;

2.7.2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对其行贿行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合同总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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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B 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

发包人(甲方): ,

承包人(乙方): ,

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

一、安全约定:

1.1、如发生工伤,按事故轻重、违章责任划分、劳务分包总造价等情况,每次乙方须承担10%-30%的费用(单宗3000元以内的工伤全额由乙方负责)。乙方所有经培训的人员的学习资料(安全教育和统一做法)必须经本人亲自签名(不允许代签),每月按规定时间收齐交资料部,做为申报进度款依据,如不按时间交资料,每次扣进度款200元-1000元处罚。如发生事故,发现没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是工人本人签名的则先行处罚班组2000元。

1.2、严禁乙方在工地范围内吸毒、嫖娼、聚赌、汹酒、打架、斗殴及盗窃;凡违反工地安全文明管理条例或其它违法行为,甲方可分情节轻重,每违反一项,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乙方必须将相关人员清退出场。

1.3、塔吊、人货梯等运输设备及临电、临边防护、防火、防台风等,必须符合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并按甲方工程总部所发文件执行,如有违反则按制度处罚。

二、机具管理:

2.1、机具、材料领借:工程所需机具、材料甲方运至仓库或指定堆场,乙方使用机具、材料要经项目经理/施工主管、仓管同意,并办好领、借手续才能使用,未办好相关领、借手续作偷盗处理。

2.2、机具、材料清理和归还:乙方承包项目完工退场前须将所有领借的机具、材料(如:搅拌机、水泵、布料机、钢管脚手架和门式架所用的扣件、接头、拉杆、上下托、已起钉的夹板等甲供材料、机具)要归还仓库,并且及时办好消帐手续,如超出正常损耗部分按原价扣赔。

2.3、机具、材料装卸与运输:项目内材料转运由乙方负责(如属于甲方提供水平运输车辆的,则乙方负责装卸车)。但所有机具、材料借领使用与归还,装车卸车按长短好坏分类,码堆全部由乙方负责,费用包含在承包单价内。

三、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工完场清,交叉及先后作业的成品保护措施,如有损坏需负赔偿及接受处罚的责任。

3.1、禁止乙方未经施工员许可开锯夹板、木枋,或用夹板铺路,木柴未经保安检查作烧柴等,按该材料进货原价的1.5倍处罚。

3.2、施工现场垃圾清理人工,工具及用具费均已含在乙方承包价内,原则上各班组平时施工垃圾各自清理,保证工完场清,如分不清的垃圾按甲方施工主管/项目经理指派清理;如不清理,甲方安排帮工处理,所发生的帮工费扣回乙方的当月工程款支付。交楼验收前班组各自的修补、收尾或清洁不及时完成,或已完成部分未经主管/项目经理验收签名者,结算时扣乙方总工程款0.5%-5%作清场费或帮工费。

3.3、垃圾清理按以下划分 (每工种清理完成均需施工员及下一班检查并办理签字手续) :

3.3.1木工结构拆模后第二天需将碎杂物、砼漏浆块归堆后,清理出铁件,并分类堆放至指定地点(非楼

层上)。经保安确认后方可下楼,费用由砼及木工班各负责一半(原浇砼已磨好的粗面外露80%以上为清理合格)。楼面清场后仍发现有夹板残留在砼外面的,甲方管理人员负责统计,除产生的人工费外追加50元/处的清理费用。

3.3.2砌砖抹灰:每层楼面完成后,由砌砖及抹灰班各负责一半。严禁使用超过3小时的砂浆或隔夜灰(超3小时砂浆或过筛落地灰需加水泥重新搅拌后才能使用)

3.3.3平桥吊笼口清理,纯属砼班而未插入其它班组施工。由砼班组清理,有其它班组插入施工则由甲方项目经理/施工主管判定。

3.3.4排栅脚地面余泥、垃圾清理:外墙泥底前由砌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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