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掘进队井下电、气焊(割)

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单位:掘进队

编制日期:2012年11月27日

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电、气焊(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障井下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电、气焊(割)作业安全管理,防止电、气焊(割)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人员安排与职责

1、指定专人为现场电、气焊(割)作业负责人,作业过程中全程监督、检查、验收。

2、瓦检员全程监测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气体浓度,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电、气焊(割)作业。

3、安监员全程监督检查作业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4、施焊人员在作业前待瓦检员检查确认作业点气体符合标准时,方可开始作业。

5、参与电、气焊(割)作业的其他人员,配合电、气焊(割)工作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6、洒水人员(可由现场负责人兼)在电、气焊(割)过程中及时向作业地点周围洒水,防止火星扩散;电、气焊(割)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必须再次用水喷洒,确保无火星残留。

7、焊后留守人员,在电、气焊(割)作业结束后一小时内现场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8、携带火柴人员负责保管好火柴,负责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火种使用情况,并接受检查。

9、跟班领导在作业开始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最终验收,确认安全后现场签字,方可开始作业。

二、安装栅栏门的安全措施:

1、在进行电、气焊(割)作业时产生的电焊渣要及时清理,清理焊渣时必须戴上防护眼镜,并避免对着有人的方向敲打焊渣。

2、在安装栅栏门作业之前,要将作业过程中需要物料抬运至作业地点并码放牢固。

3、在进行电、气焊(割)作业前,要将栅栏门上的煤泥、煤渣等杂物清理干净方能进行作业。

4、在安装过程中切割下来的损坏的栅栏门合叶由洒水人员及时对其进行降温,以免烫伤施焊人员,待温度达到常温后方可抬运至作业地点外进行存放。

5、在焊接新的栅栏门合叶时,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要密切配合,把扶栅栏门的人员要站在操作人员后侧方,以免焊渣掉落在把扶栅栏门人员的脚上造成烫伤危险。

三、电、气焊(割)作业前:

1、该安全技术措施只允许本次、本班电、气焊(割)作业,严禁用于其它电、气焊(割)作业,跨班作业,参加人员出现变更时,必须重新审批安全技术措施。

2、电、气焊(割)作业前,措施编制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贯彻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电、气焊(割)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

3、氧气瓶和乙炔瓶要求分装分运,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品同车运送,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抛摔、滚动,气瓶上防震胶圈必须齐全完好,搬运前安全帽必须

拧紧。

4、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在焊割点进风侧10米以外,同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5、气瓶必须装置安全帽、减压器、止回阀。减压器上应当设有安全阀。使用的气瓶必须直立放置,使用焊枪和气管必须完好,不得出现漏气现象。

6、气割用具必需完好,气带接头连接处使用专用卡子固定可靠,不得用铁丝代替。

7、焊割设备的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和减压器不得沾染油脂,以防遇氧燃烧爆炸。发现焊割设备漏气或密封不严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8、当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更换。

9、焊割地点必须选择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无浮煤、无易燃易爆物品处,顶板鳞皮、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整个焊割过程不得停风,如若停风无论瓦斯浓度多少必须立即停止焊割。

10、电、气焊(割)作业前,应清除焊割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对无法清除的易燃物,必须采取洒水等防火措施,且用不燃性材料进行遮挡保护。

11、电、气焊(割)作业地点必须至少备有两具8kg干粉灭火器、0.2m3灭火砂,有供水条件的地点,必须将水管引至作业地点,无供水条件的地点,必须准备不少于50升的灭火水。由专人负责洒水灭火。

12、电、气焊(割)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作业时焊机外壳必须接地,焊把线和地线必须到位。

13、电、气焊(割)作业前,必须由电焊工、安监员、现场负责人共同检查电气焊设备、用具、把线,保证完好无损,发现一处不合格不得进行电、气焊(割)作业。

14、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割)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现场负责人和施焊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便携仪报警点为0.5%;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15、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点进行电、气焊(割)作业,并在作业地点悬挂电、气焊(割)专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点0.5%)。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16、现场经安监员、瓦检员、现场负责人确认安全后,由现场负责人确认方可开始作业。

17、施焊地点不得有其他人员走动或从事其他作业活动。

四、电、气焊(割)作业过程中

1、作业时,瓦检员全程监测作业场所的有害气体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巷道煤尘飞扬或停风时,立即停止作业。安监员必须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电、气焊(割)作业时,洒水人员要及时扑灭明火,发现火灾隐患,必须立即进行处理。灭火器必须放置在作业地点旁边,需要时,洒水人员和施焊人员可立即拿到。

3、施焊人员必须佩带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

4、电、气焊(割)作业过程中除施焊人员、安监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外,禁止任何人触碰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

5、电、气焊(割)作业过程中需要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和气源。

五、后期处理

1、电、气焊(割)作业结束后,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和气源,作业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留守人员在现场监护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汇报作业负责人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2、必须将电、气焊(割)设备、工具等全部回收到指定地点保管好,不得随意存放。

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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