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大道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滨海大道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本项目安全可控、工程平稳、顺利实施,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与要求,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防止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国家新《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及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制定了本项目安全管理办法,指导滨海大道安全生产工作。
第一部分 安全管理指导思想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现场实际对安全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教育,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 “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原则”。凡是本项目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人人有义务参与安全管理,坚持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和全过程管理的原则,确保本工程安全可控、安全目标达到预期。
全员参与安全管理,项目部、分部、班组是安全生产活动的基本单位,也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基本因素,所有生产活动都在项目、分部班组中进行。项目部从安全、环保、等多个方面,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班组评比。优秀班组可以参加项目、公司优秀班组的评比,结合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奖励,提高班组员工积极参与班组管理的主动性。开展班组安全活动不但能提高员工日常生产的积极性,更重要是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规范日常操作行为,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三、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逐级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实现安全监管责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监督项目、各分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细化各项指标,加大对项目、分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空档,认真考核领导干部、各分部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履职情况。
四、安全管理责任可追溯性原则。建立可追溯性档案,做到安全管理不留死角,安全责任有迹可寻。每道工序报验时,由分部专职安全员、工序工程师(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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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员)及分部技术负责人、分部经理先自行检查安全是否符合施工安全标准,(填写工序报验单)合格并签字后,后附安全技术交底。将本表交给项目部安全部,以备待查及作为对个人及分部的安全考核依据;依照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序工程师所分管工序负直接安全责任,分部技术负责人承担对工程安全的管理责任,分部经理承担对工程安全的领导责任,工序主管工程师与专职安全员承担工程安全同等责任,在实际中,根据具体情节划分安全员与工序工程师的责任,如安全员现场安全指导、教育不到位等,由安全员承担主要责任;如因工序工程师配合、落实不到位,由工序工程师承担主要责任,以各种书面资料做为判断依据。见附表(二)
五、安全考核制度。对工程安全具体责任人、相关管理者、各分部进行安全考核,奖罚对等。将安全管理情况与分部计价、个人工资、绩效、晋升挂钩,并将各分部安全考核结果定期汇报公司。
第二部分 安全管理目标
本工程总的安全目标:1、无重大事故发生;2、负伤率≤2‰;3、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5、避免职业病发生,杜绝伤亡事故发生;6、安全文明施工评价达标率100%;7、施工噪声、防尘、有毒有害气体、污水的排放达标率100%。
第三部分 安全保证体系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是我们在施工中一贯坚持的原则,只有建立严密的安全保证体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制定以下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部组织机构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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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安全管理程序
一、 施工安全策划
1、根据安全方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要求,组织进行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并汇总危险源辨识和评价结果,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和相应措施及管理方案,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2、项目经理根据工程规模、结构、技术含量和施工风险程度等进行安全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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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项目开工前,建立项目经理为主、专职安全员为辅的安全施工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权限,制定安全、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等保证措施并形成文件。
4、工程开工前,按照《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和评价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制定管理方案、应急预案和需要补充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形成文件。
二、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各分部根据施工需要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按照《工程劳务控制程序》的要求与劳务方签署《施工安全协议书》对劳务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2、项目安全部开展对分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分部、班组、劳务特殊工种人员配备和证书有效情况进行复查,并建立项目安全教育台帐和特种机械设备管理台帐。
3、按《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的关规定,对进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取得劳动保护监察机关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4、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的要求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方可入场施工,施工人员或岗位变化时应实施转岗教育,受训人员应在《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上签字确认。
5、按《基础设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对机械设备、消防器具进行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确保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必须停止使用。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按照规定进行配电装置、线路、分配电箱等用电设施的检查、验收和使用维护。
7、按照《物资采购控制程序》的要求,选择施工材料、劳动保护用品供方并进行进场验收,必要时物资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重要物资进行共同验证。
8、各分部按《施工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根据材料特点采取围挡、支撑和稳定等防护措施,水泥等袋装或散装材料严禁靠墙码垛、存放,料具存放不得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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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近,防止发生倾覆、坠落。
9、各分部须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要求,对高处作业、基坑、边坡、泥浆池、墩身施工等作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护用品须保质保报量、足量发放,并建立《劳动保护用品收发台帐》。
10、各分部按施工现场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标志明显,要害部位灭火器不得少于4具,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可靠,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严禁私设炉灶、电炉等用具。
11、按照要求对进行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收发台账》单独存放并设置防火标识,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
12、暑期及高温作业,各分部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或缩短工作时间,备足预防中暑药品并做好突发中暑的急救工作。
三、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
1、按照《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的要求,每月对临时用电、施工机具、安全防护、消防保卫、卫生防疫等现场情况进行检查,并保存记录。
2、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每季对施工中重大风险和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本着“三定”(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3、施工过程中的不合格执行《事故、事件、不符合和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分析和处理,制定和实施纠正、预防措施,对违章人员做出必要处理并做好记录。
4、调查处理施工安全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按规定逐级上报,按《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的规定,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5、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职业病预防措施,综合办每年组织一次员工体检,对体检中发现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者的工作予以妥善调整,对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确诊为职业病员工,应根据职业病诊断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部分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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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健全项目的“安全风险,安全制约,安全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施工水平,实行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使项目部安全管理科强化管理,确保工地安全目标的实现。项目部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作出如下分工: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制定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包括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并定期组织考核。
(3)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4)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所配备的专职安全人员须持证上岗。
(5)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劳务队必须经公司批准。认真做好现有职工和劳务人员上岗安全教育,保证他们的健康与安全。
(6)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解决。
(7)不折不扣地提取和用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实现工地安全达标。
(8)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2、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有关的安全生产指示,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经理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配合有关部门修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审查安全措施和安措计划,并对这些制度、规程、计划和贯彻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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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经常性的检查并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有权下达整改指令,并督促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或限期进行整改。制止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下达停止作业命令。
(4)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活动,作好新工的入场教育;组织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负责组织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办证等工作,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上报、调查和分析,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
(6)协助经理负责监督检查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劳动保护措施的“三同时”执行落实情况。
(7)根据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情况,在人财物等方面对安环工作予以支持和保证。
(8)经常组织各种形式地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地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职能。
(9)负责组织职工的身体健康的检查,了解职工身体等健康情况。
3、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工程项目安全问题负技术责任;
(2)参与编制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施组、施工方案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并负责组织向作业人员讲解安全技术要求,并检查落实情况;
(4)参与关键岗位人员操作技能的考核和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对发现的问题,从技术角度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责任认定和整改意见,并予以解决;
(6)参与对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角度提出责任和整改意见,并组织有关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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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法令以及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对施工生产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等技术文件,使安全措施贯穿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内容中。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3)编制下达生产计划时,要考虑工程特点和季节气候条件,合理安排,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安排月、旬作业计划时,应将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同时进行安排。
(4)制定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负责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先进安全技术,提高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参加安全大检查,参与重伤以上伤亡事故的调查负责组织技术鉴定,并提出技术性的改进措施。
(6)在检查月、旬生产计划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7)在排除生产障碍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消除不安全隐患,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作业。
(8)对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种项目必须纳入生产计划,视同生产任务并优先安排,在检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一并检查。
(9)加强场容场貌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施工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管理纳入施工全过程。
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等情况,负责制定技术措施。
5、物资部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本项目所有进场的机械、电气、起重、压力容器等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保证设备手续齐全有效、运转正常,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严把进场材料质量关,杜绝采购不合格材料。加强现场施工材料的安全管理,确保符合要求,杜绝发生火灾、变质、破损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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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把各种进场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性能关,保证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拒绝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进场、投入使用。
(4)负责组织对机械设备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设备“四达标”的标准进行专项或经常性检查,对设备方面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检修或整改。在组织本单位设备检修的同时,坚持做到安全防范措施与设备检修两个目标同时抓,确保设备检修的安全进行。
(5)制定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抓好执行及安全管理的分析预测工作。
(6)凡新投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必须有保障操作人员安全、健康的设施,并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
(7)组织建立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机械设备的完好,性能安全可靠。
(8)协助有关部门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执行各项安全工作指令。
(9)负责安全生产所需物资的采购供应,并确保符合要求。
(10)组织并主持本单位因设备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及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11)完成公司、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6、合约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标准、管理制度,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
(2)参与项目管理策划和施工生产计划的编制。
(3)在企业法人授权人的范围内对合同相对人的资质、资信、履约能力、代理人的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进行合同评审,确保对方主体资格真实、合法,并对合同评审记录等书面材料分类整理,归档保管。
(4)参加合同谈判,签订正式合同,进行项目部内部合同交底,对劳务队伍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劳务队伍及合同管理台账,并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5)做好生产经营统计报表并按时上报,参与经济活动分析与总结,为项目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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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工程进行复核,掌握预算编制原理,熟悉相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编制项目预算,进行单价分析。
(7)收集成本管理的技术资料,预测项目直接成本费用及各项成本控制目标,参与项目成本情况分析。
(8)负责测算劳务承包价格及确定合同价款,按上级制定的经济合同范本和“三标一体”文件要求,根据合同评审意见修改并拟订本合同文本。
(9)及时办理对外计价,并每月根据工程部提供的《已完工程数量清方单》办理协作队伍计价,计价结算必须经安全部签认安全意见、及复核安全奖罚数额。
(10)认真研究计价规则、支付程序和条件,熟悉投标报价资料,掌握不平衡报价涉及的支付项目,进行内部单价平衡。建立验工计价台账,及时上报结算资料。
(11)负责项目调价索赔工作。积极收集和整理索赔资料,合理把握索赔机会,及时编制索赔报告,与业主、监理等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为项目二次经营奠定良好基础。
(12)做好市场调研,收集工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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