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3系统管理服务器接收和保存建筑物节能监测数据,按照分类、分项的原则对节能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生成并展示本建筑各分类、分项能耗、单位面积能耗、总能耗统计数据及相关图表等,以及相关要求的其它数据。
5.4.4系统管理服务器应能监测并显示系统监测层的运行情况,接收和显示系统监测层发送的计量装置运行状态及故障定位信息;自动检测数据采集器及其通信接口工作状态及故障信息,具有故障定位、诊断和处理功能,并能向上一级数据中心发送故障报告及处理信息。
5.4.5系统管理服务器负责维护能耗监测原始数据库、能耗统计分析数据库、系统运行数据库。各类数据应能自动生成、自动入库、自动传输。系统能按要求自动生成上报上级数据中心的各类数据文件。各类数据库信息均不能人为修改及生成。
5.4.6保持系统运行时钟与上级数据中心时钟同步,按同步时钟自动传输生成的各类数据文件。当因各种原因导致数据传输产生中断时,应保存断点信息记录,待故障恢复后,能进行断点续传。
5.4.7系统管理服务器应配置专用管理软件对设备运行实施集中监控与管理,对建筑节能监测数据进行集中处理与展示。
5.4.8 需要由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电力管理系统获得能耗数据的,应配置相应的数据共享设备和接口。
5.4.9应配置与上级数据中心通信和发送数据的网络设备和通信接口。使用公共通信网络时应配置防火墙和防病毒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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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0 应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网络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
5.5 监测室及软件系统
5.5.1监测室可独立设置,也可与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总控室合用机房和供电设施。
5.5.2能耗监测管理软件主要由数据采集、处理和发送模块组成。应用软件应符合《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中对软件功能框架的描述和对软件功能的要求。
5.5.3 能耗数据采集模块应具有下列功能:
1 应提供各计量装置静态信息人工录入功能,应能设置各计量装置与各分类、分项能耗的关系。
2 应能灵活配置各计量装置通讯协议、通讯通道以及计量装置各称、安装等基本属性。
3 应能在线检测系统内各计量装置和传输设备的通信状况,具有故障报警提示功能。
4 应能灵活设置系统内各采集设备数据采集周期。采集频率能在5分钟到1小时之间灵活配置。
5.5.4 能耗数据处理模块应具有下列功能:
1宜将除水耗量外各分类能耗折算成标准煤量,并得出建筑总能耗。如果是单一的用电能耗采集,建筑总能耗可以用千瓦时表示。
2应能实时监测以自动方式采集的各分类、分项总能耗运行参数,并自动保存到相应数据库。
3 对需要人工采集的能耗数据应提供人工录入功能。
4应能实现对以自动方式采集的各分类分项总能耗和单位面积能耗进行逐日、逐月、逐年汇总,并以坐标曲线、柱状图、报表等形式显示、查询和打印。人工方式采集的能耗以月为统计时段。
5应能对各分类分项能耗(标准煤量或千瓦时)和单位面积能耗(标准煤量或千瓦时)进行按月、按年同比或环比分析。
6应能预置、显示、查询、打印常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表格形式和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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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遵揗《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规定。
5.5.5 能耗数据发送子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将建筑基本信息向上级数据中心申报。当建筑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向上级数据中心申请变更。
2 应将逐时、逐日、逐月和逐年统计的各分类分项能耗数据发送至上级数据中心。
3 向上级数据中心发送能耗数据频率应可按需灵活设置,宜每小时一次。 4 数据发送时间为当整点过后发送上一小时的小时数据。日数据、月数据和年数据分别在当日、当月、当年结束后发送。因故漏发,应在下一发送时段补发。
5 应通过NTP/SNTP协议与上级数据中心时间同步。
6 应采用身份认证和数据加密方式与上级数据中心通讯和传输数据。具体见附录E《身份认证和数据加密传输过程》。
5.5.6 系统软件应具有的管理功能:
1 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具有符合用户应用需要的后续开发功能,能在基本分析功能基础上,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报表与分析模板。
2应具有报警管理功能。可负责报警及事件的传送、报警确认处理以及报警记录存档。报警信息可通过不同方式传送至用户。
3应提供用户权限管理、系统日志、系统错误信息、系统操作记录、系统词典解释以及系统参数设置等功能。
4管理主机数据存储、报警信息存储、统计功能。存储历史数据保存时间应大于三年。应自动对应用数据库进行备份,以防运行数据丢失或系统崩溃。
5.6 数据中心平台及软件系统
5.6.1数据中心应根据其业务规模及业务需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服务器。服务器的类型应考虑接收/发送(通信)、数据库、数据分析、信息发布(WEB)、文件存储/数据备份、系统维护管理等功能。服务器的配置数量及功能划分可依据数据中心的业务性质、规模、数据流量等确定。
5.6.2 省、市数据中心应配备具有硬件RAID控制器的直连存储扩展设备,或其他类型的存储设备。
5.6.3 数据中心应使用专线方式接入网络,并具有固定IP地址或者网络域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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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心内网应采用千兆以太网结构,应配备满足实际需求的网络设备和专线接入设备,网络接入带宽应根据业务性质及网络通信流量确定并留有一定的裕量,确保网络正常运行和对外通信畅通。
5.6.4数据中心应设立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宜选用防火墙、防入侵监测系统、漏洞扫描以及防病毒系统等,充分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
5.6.5 系统网络链路应充分保证可靠性,网络链路、路由器、防火墙和核心交换相应采用冗余设计,避免单点故障。
5.6.6为保证可靠连接和网络安全,省级数据中心和各城市数据中心、各城市之间连接应采用VPN链路。
5.6.7省、市级数据中心的应用软件系统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开发编制。
5.6.8 数据中心软件系统由包括处理来自数据采集器的原始监测数据的子系统模块等10个模块构成。当接收已经处理的统计分析数据时,应由数据接收子系统模块完成数据合法性校验和认证后,将数据保存到数据库中。
5.6.9 数据接收子系统
1 对上传的数据进行来路校验,接收从建筑节能监测子系统发送来的合法数据,能够处理大量的并发请求和针对接收的数据能够进行异步处理。能支持断点续传。
2 数据接收子系统应能处理人工方式录入的能耗数据,对人工方式录入的数据应进行数据的有效性检查。
5.6.10 数据处理子系统
1 在处理节能监测原始采集数据时,对接收的数据包进行校验和解析,规范化采集时间,根据配电支路安装仪表的情况构造用能模型,并根据用能模型对原始采集数据进行拆分计算得到分项能耗数据,将原始能耗数据和分项能耗数据保存到数据库中。
2 数据校验子模块:检查校验数据包的合法性,数据包格式的正确性,数据包信息的完整性,数据包目的地址正确性,数据采集时间合法性,数据中心是否存在与数据包指定建筑物匹配的信息等。对数值过大(或过小)、长期无数、缺数等“脏数”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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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数据包解析子模块:解析接收到的XML格式的原始数据包为系统可以识别的数据格式,调用“数据持久化”模块对原始能耗数据进行保存。
4 归一化预处理子模块:将原始能耗数据不规范的采集时间规范到标准时刻,同时对不同的采集频率、不同的计量单位等进行归一化预处理,为拆分计算做准备。
5 拆分计算子模块:根据数据包携带的建筑物信息,调用该建筑物的能耗配置信息,对能耗数据进行拆分计算。
6 数据持久化子模块:永久性保存能耗数据到数据库,包括原始数据和归一化并拆分之后的分类分项能耗数据。
5.6.11 数据上报子系统
通过定时任务调度自动从数据中心数据库中提取能耗分类分项数据,合并整理打包后发送到上一级的数据中心。数据交换格式为压缩的XML数据包。数据上报子系统主要包括数据提取、数据打包、数据上传、接收反馈结果等功能。
5.6.12 数据接收子系统
接收下级数据中心发送的能耗数据,完成数据合法性校验和认证后将数据保存到数据库中,与数据上报子系统对应,数据接收子系统主要包括数据接收、数据解包、数据校验、数据处理和存储、发送反馈结果等功能。
5.6.13 消息管理子系统
系统消息一般包括系统公告、数据字典更新消息、数据随需上传消息等。上下级数据中心之间通过压缩的XML数据包进行消息数据交换。
消息管理子系统通过定时任务调度从上级数据中心接收系统消息包,解包后存入消息数据库。
5.6.14 数据分析展示子系统
对经过数据处理后的分类分项能耗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和整合,通过静态表格或者动态图表方式将能耗数据展示出来。
1 数据报表和数据图表:包括各类日常工作的数据报表,以及对应不同度量值不同展示维度的数据图表。
2 数据分析预处理
对于确定的时间序列,自动生成数据报表和数据图表。
5.6.15 建筑业主服务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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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节能监测的建筑业主(或建筑的使用者)可以通过系统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查看本建筑的实时原始能耗数据、分类分项能耗数据和同类型建筑的平均能耗数据等信息。该系统应提供本建筑数据的导出功能。
5.6.16 公众服务子系统
将建筑能耗监测信息经过整理后发布到数据中心的互联网网站上。信息发布范围和深度由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确定。
5.6.17 信息维护子系统
针对节能监测平台需要的所有数据字典和建筑物概况等基础信息、建筑用能支路及监测仪表安装等专业配置信息、时间同步信息和用产权限信息等进行录入和维护。
5.6.18 系统监测子系统
实时监测数据中心各系统运转状况。显示系统进行信息,显示异常信息和故障信息并发出报警信息。
5.6.19 数据库结构
省级数据中心、城市中心的数据库结构参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附录1:“省市级数据中心数据库结构文档”。
5.6.20 数据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