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过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车的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少于5米。进回风巷道之间需设风门处,同时设反向风门,其数量不少于两道(或自动风门)。
2)风门前后5米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3)风门材料选用风干不易变形的木料进行制作,风门颜色为 - 15 -
黑色,要求用油漆粉刷,自动风门为桔红色。
4)风门能自动关闭;所有风门要装有闭锁装臵,闭锁装臵采用6mm钢丝绳(反向风门、自动风门除外);风门不能同时敞开(包括自动风门),主要风门、进回风巷间风门必须安设开停监控装臵,并具备声光报警功能与监测监控系统联网。调节风窗的调节位臵设在门墙上方,并能调节。风门上设警示版和推拉标志,风门墙垛上设臵风门管理牌板,实行挂牌管理。
5)门框要包边沿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以不透光为准,通车门底坎除外),门扇需包0.5mm的白铁皮,平整不漏风,门扇上设卸压门和小型观察窗,观察窗采用80mm×120mm有机玻璃镶于门扇上,门扇与门框不歪扭。
6)风门水沟要设反水池,过车风门要设底坎。
7)风门墙过电缆和管路时,电缆、管路孔要堵严,并用黄泥抹平,保证与整体墙面一致。
8)墙垛周边要掏槽,见硬顶、硬帮与煤岩接实,四周要有不少于0.1m的裙边。
9)风门墙垛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施工时要挂线施工,墙体厚度不少于0.5m,且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墙体必须抹面,不抹面的要进行勾缝,墙面、裙边粉刷成白色。
10)墙垛平整(1米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
11)煤巷风门前后5m范围内有条件时,必须喷砼和注水泥浆 - 16 -
进行加固处理。
2、永久密闭墙安设标准
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墙体厚度不小于0.5米。
2)密闭墙前5米内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3)密闭墙前无瓦斯积聚。
4)密闭墙前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帮、冒顶。
5)密闭墙周边要掏槽(砌碹巷道要破碹后掏槽,掏槽深度符合有关规定),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并抹不少于0.1米的裙边。
7)密闭墙内有水的要设反水池或反水管;有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墙要设观测孔、措施孔,孔口封堵严密。各类孔采用2寸铁管,外露部分通过球阀进行封堵。
8)墙面平整(1米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墙体要进行满抹泥,墙面、裙边粉刷成白色。
9)密闭墙前要设栅栏、警标、说明牌板和检查箱(入、排风之间的挡风墙除外)。牌板统一吊挂在栅栏正中。
10)墙体平整(1m内凹凸不大于10mm,料石钩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角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
11)密闭墙附近5m范围内必须喷浆进行加固封堵处理。
3、矿井“四图、五板、五记录,四台帐”规定
1)五图:矿井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灌浆系统图 - 17 -
和安全监测系统图。
2)通风仪表管理牌板五板:局部通风管理牌板、通风设施管理牌板、通风仪表管理牌板、防尘设施管理牌板和安全监测管理牌板。
3)局部通风管理牌板要标明地点名称、设计长度、巷道断面、局部通风机功率、风压方式、实际供风长度、全风压供风量、风筒直径、风筒出口风量、巷道风速等。
通风设施管理牌板要标明地点、用途、建筑日期、规格结构等。
4)通风仪表管理牌板分类别、分型号挂牌管理,注明仪器在籍数、使用数、待修数和库存数。
5)五记录:调度值班记录、通维队值班记录、通风设施检查记录、防灭火检查记录和测风记录。
6)二台帐:防火密闭墙台帐和瓦斯调度台帐。
7)“五图、五板、五记录、四台帐”的给出,每月绘制“五板、五图、四台帐”由通维队制定,应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及时修改。
4、风桥质量标准
1)用不燃性材料构筑。
2)桥面平整不漏风(手触感觉不到漏风)
3)风桥前后5米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4)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4/5,成流线型,坡度小于30°
5)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要见实帮、实底,要填实、结实。 - 18 -
6)风桥上下不准设风门。
第四章 瓦斯管理
第四十六条 各矿井必须按照高瓦斯矿井的要求进行瓦斯管理,矿井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瓦斯浓度按0.75%进行管理,各采掘地点(包括上隅角)及其它回风流瓦斯浓度按0.5%进行管理,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断电撤人、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恢复生产前,必须进行验收,并经过矿总工程师同意。
第四十七条 各矿井每年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进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鉴定结果在鉴定月结束后5日内上报公司,由公司审查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第四十八条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应在生产正常的条件下进行,按每一翼和盘区的相对瓦斯涌出量及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并取其中的最大值来确定矿井的瓦斯等级。矿井瓦斯鉴定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定在8月份。鉴定前应制定工作计划,有确保鉴定月生产正常的生产组织措施。
第四十九条 矿井在岩巷见煤段或煤巷掘进工作面遇褶曲、断层等地质构造时,必须超前工作面打探眼。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探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探眼的数量、深度、角度、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必须在措施中明确规定,防止瓦斯异常涌出,并设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随时检查气体情况,做好记录。
- 19 -
第五十条 各矿井应认真开展瓦斯地质工作和赋存规律研究,矿技术部门要经常分析研究煤岩层瓦斯地质情况,同时做好瓦斯预测预报工作。必须对所有盘区和采煤面及周边的瓦斯、水、火、其它有害气体等灾害的存在因素、出现危害的可能性实施掘前、采前超前探测。
第五十一条 建立、健全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所有的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臵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每月编制瓦斯检查点设臵计划,由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
第五十二条 每月的瓦斯检查点设臵计划必须明确各地点瓦斯检查、汇报的具体时间,交接班地点、时间。
1、检查地点: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总回风道、高冒点、瓦斯涌出异常区域、以及矿认为需要检查的地点。
2、检查次数:采掘工作面每班不少于2次,备用、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及其它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涌出异常的地点应每小时检查一次或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查次数。
3、检查内容:瓦斯、CO2浓度、温度及其它要求检查的气体浓度。
严格按采掘工作面个数及检查区域配齐瓦斯检查员,确保每一个采掘工作面及特殊地点都有专职瓦检员,并经培训持证上岗。要按照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区域,瓦斯检查员根据规定的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巡回检查系统的瓦检员人数, - 20 -
必须保证每个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检查区域和检查次数。
第五十三条 矿井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并由矿统一管理,瓦检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瓦检员不得兼面或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并做到以下几点:
1、瓦斯检查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检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少于2米长的辅助管和检查杖。瓦斯检查必须覆盖所有头、面,瓦斯检查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的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和记录本上,并记录该区域监测传感器显示数值,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瓦斯检查员在现场检查发现有害气体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该地点和受威胁地区的一切工作,撤出人员,分别向矿调度室、通风调度室报告,并按照调度指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瓦斯检查员的指挥。
3、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瓦斯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巡回检查图表、调度台帐三对口。每次瓦斯检查的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板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检查瓦斯浓度异常或浓度超过《规程》或本文有关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并撤到安全地点,然后进行处理,并向矿调度室和通维队值班人员汇报。
4、瓦检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综采工作面在回风超前支护电话安设位臵处,掘进工作面在迎头电话处,交接班人员先后 - 21 -
向通风调度电话汇报交班情况;无空班漏检,无虚报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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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煤工作面的瓦检员要认真检查工作面进、回风、上隅角、煤壁、切顶线、老塘、链板机下方、煤机及工作面风流中等处的瓦斯。掘进工作面要认真检查局部通风机进风、巷道回风、迎头、煤壁、巷道底板、巷道顶部及高冒处的瓦斯。
6、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和掘进工作面迎头必须悬挂瓦斯传感器和便携仪。
7、严格执行通维队长签审瓦斯记录手册、通维队值班人员审阅瓦斯台帐的工作制度,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瓦斯检查手册每班必须由检查地点的采掘队班长和安监员同时签字,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当班本区域瓦斯、监测监控、通风、防尘等系统情况及下一班须注意的问题。
8、重点瓦斯日报的填报必须及时、准确,审批程序齐全,每天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
第五十四条 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员查岗制度,管理人员要组织定期、不定期查岗,杜绝空班漏检。
第五十五条 各矿井必须安装人员定位系统并投入使用,按巡回检查路线对瓦斯检查员的上岗情况进行监控。矿通维队应至少每半月对每一名瓦检员的瓦斯检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核对瓦斯检查“三对口”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必须严肃处理。
第五十六条 矿领导、采掘区队长、通维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安监员、爆破工、流动电钳工、井下机动车辆司机和监测 - 22 -
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未携带者不得下井,由井口检身工监督落实。
第五十七条 矿通风部门要有瓦斯超限情况、调查分析原因、处理措施和过程、处理结果的专门记录,与瓦斯日报、安全监测日报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