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
1.自分部经理、分部总工、安全工程师、各职能部门直至各班组,推行和实施安全目标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3.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4.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个职工的责任、具体任务、权力和经济利益,各项工作、生产以及各个环节均具有安全保证系统。
5.明确职能部门人员的责任、分工,使其做到心中有数、防范及时,处理突然事件得当,以确保安全生产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应时时贯穿于生产的整个过程。
6.分部经理对安全生产总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审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组织安全检查,主持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7.分部总工程师负责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8.安保科长、施工技术人员及工长对安全生产负具体责任,不违章指挥,进行安全生产交底,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9.班组长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领本班组成员安全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
10.工程科合理组织生产,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秩序。
11.在编制作业指导书时,要提出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编制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三、成立安全组织机构
为抓好安全工作,项目部成立以分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部总工程师为第二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生产过程的安全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安保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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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检查程序管理
1.各施工环节、施工工序的组织设计中是否具有安全措施的设计,措施是否切实有效、可行。
2.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及时购置,数量、规格及标准应符合要求。
3.各生产工序、各环节在开工以前,首先布置安全设施,并实行检查验收制,条件不符合要求时不允许开工。设施不规范必须返工达到规范要求时才允许开工。
4.实行专职安全人员跟班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上出现的疏忽和麻痹。
5.作好安全检查记录,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6.安全检查后,要认真、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对口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和加强管理。